返回主站|会员中心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
普通会员

穗易办(广州)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
企业管理服务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);商务咨询服务;工商咨询服务;企业管理咨...

产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站内搜索
 
友情链接
首页 > 供应产品 > 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程
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程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产品: 浏览次数:92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程 
单价: 面议
最小起订量:
供货总量:
发货期限: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
有效期至: 长期有效
最后更新: 2020-10-28 17:12
  询价
详细信息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,组织验收,作出是否发给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符合条件的,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办人颁发、送达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,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办人若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办理程序:
 1、受理(工作时限:1个工作日)
(1)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。
(2)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(3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。
(4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在5 日内开具加盖市局专用印章的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(5)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;出具加盖市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《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》,送达申请人。做好受理登记,将申请材料送药品市场监督科执法人员。
(6)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制作加盖市局专用印章的《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》送达申请人。
如有其他企业服务问题
也可以咨询
本公司正规提供:
注册公司  代理记账  公司注销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挂靠地址解异常(可解地址+税控盘!)。
劳务派遣+人力资源许可+垫资
文网文+ICP+EDI+SP+码号
网站商城APP
建筑资质
穗易办企业服务(广州)有限公司
专业 高效 专人对接,欢迎前来咨询  穗易办  彭生
询价单